2018国家公务员公安部面试公告(2)
2018-03-05 11:06:36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成分数×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成分数×50%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八、体检和考察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九、报到地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东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220号,乘车路线见附件5)。
十、其他事项
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注意行程安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66261641。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交通指引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18年3月3日
相关附件:附件1-5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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