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博物馆、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淮安市运河博物馆、淮安市文化艺术学校、淮安市文学艺术院、淮安书画院,为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淮安人民大会堂为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博物馆等7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名。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博物馆:文物修复1名,考古1名;
市文化艺术学校:教师4名;
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安全技术1名;
市文学艺术院:戏剧创作1名;
淮安运河博物馆:讲解1名,展示设计1名;
淮安书画院:展示设计1名;
淮安人民大会堂:电影放映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安全技术岗身高、视力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发表的作品(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1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淮安市博物馆(市健康西路146-1号)2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戴益民,咨询电话:83665515)。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笔试费每人100元。
淮安运河博物馆讲解岗设初试,报考人员于2011年9月26日上午8:30至11:30前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健康西路130号)501室领取初试准考证。初试时间、地点见《初试准考证》。符合条件报名人数10人(不含10人)以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10至20人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10名参加笔试;报名20人(不含20人)以上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2:1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初试内容为普通话、仪态仪表、才艺展示等。
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于9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前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健康西路130号)5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淮安运河博物馆讲解岗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通知)。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淮安运河博物馆讲解岗须10倍,教师C、D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则按比例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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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报考市文化艺术学校教师C、D岗位的人员免笔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人员须参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淮安运河博物馆展示设计岗和淮安书画院展示设计岗,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笔试前10名进入面试,符合条件报名人数10人(含10人)以下、3人以上的,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淮安运河博物馆讲解岗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笔试前10名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10人(不含10人)以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它岗位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进入面试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具有人事权的)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所有岗位全部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淮安运河博物馆讲解岗按初试30%,笔试35%,面试3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含资格复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17-8366551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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