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选调生考试

面授网校直播| 招考资料真题师资| 职位库砖题库微商城| 微信微博QQ群

  • 分校在线咨询
  • 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江苏选调生考试 > 备考资料 >

    2018江苏选调生考试备考:个人合伙特征

    2018-01-30 18:00 江苏选调生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2018江苏选调生考试备考:个人合伙特征江苏华图同步江苏选调生考试网整理发布,欢迎加入2017江苏选调生考试交流QQ群385176779,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江苏选调生考试考前资料。

      2018江苏选调生考试备考:个人合伙特征

      个人合伙具有以下特征:

      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出资而形成的经营体。

      2.个人合伙依合伙合同形成。个人合伙基于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产生,这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同,承包经营户往往由父母子女组成,他们的共同经营是由亲属关系形成的。

      3.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合伙人须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但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46条已作扩大解释,出资不劳动、不经营者,也可作为合伙人。

      4.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负无限和连带责任。这里的合伙债务,指合伙资产所不足清偿的债务。对于该债务,合伙人须负个人责任,亦即不以出资为限的责任,故称无限责任。全体合伙人对于债权人,又须共同地连带负责,故称连带责任。但各合伙人之间,仍按份额或者平等地分配该责任。

      5.合伙可以起字号。在民事活动中,可以以商号名义出现。而在民事诉讼中,商号也有当事人地位,以负责人作为代表人。

    以上即为《2018江苏选调生考试备考:个人合伙特征》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选调生考试网

    (编辑:admin)

    • 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最新考试资讯

    • 华图教育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

    • 华图在线APP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微信号:jiangsuht

    QQ群 TOP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