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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易混知识点总结

    2013-11-22 09: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江苏华图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中易混知识点,让很多考生很头疼,现将其中比较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做一个小总结,以供广大考生参考。
      国家机关职权部分
      修改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和修改除非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宣布战争状态:国家主席
      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公布法律:国家主席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全国人大常委会
      派出或召回驻外大使:国家主席
      公布法律: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
      公布宪法:主席团
      国务院组成
      办公机构:办公厅
      办事机构: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
      国家机关
      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
      派出机构: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
      制度
      1、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
      3、国家的根本任务: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压迫,达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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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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