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79号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南京审计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
https://www.nau.edu.cn)2013年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日语、法语专业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 (197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中级职称40周岁(197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196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正高职称50周岁(196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杰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不受年龄限制。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应聘专业教师岗位,可按外籍教师聘用管理规定签订长期或短期聘用合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
报名有效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应聘部门联络人(或人事处:szk@nau.edu.cn)邮箱(详见附件1),发送主题请以“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社会人员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及以下材料:
① 《南京审计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② 个人详细简历;
③ 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④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⑥ 外语、计算机等资格证书(扫描件);
⑦ 获奖证书(扫描件);
⑧ 论文目录、科研成果(扫描件)。
应届博士生只需提供以上①②③⑥⑦⑧的相关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1:3,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个别岗位如形成不了竞争且确为学校专业急需或紧缺特殊人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组织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组织
1、学院人事处将会同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应聘人员在校期间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1:3的比例(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报名要求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试讲)确定参加试讲的考生名单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程序
考核方式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教学试讲,在说课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的比例,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进行不少于10分钟的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 成绩计算: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拟聘用人员教学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教学试讲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另行招聘。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高层次人才待遇
1、薪酬: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薪酬政策执行。
2、住房:应届博士毕业生视情况提供1-3年过渡房、购房补贴一人一议;教授、博士副教授住房按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3、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类别 |
购房补贴(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科研设备费(万)元) |
配偶工作安排 |
特聘教授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配偶(符合随调条件)随调 |
重点学科带头人 |
(特别优秀者,可安排130平方米左右住房) |
5 |
1 |
教授、博士副教授 |
(特别优秀者,可安排100平方米左右住房) |
3 |
1 |
海归博士 |
(特别优秀者,可安排100平方米左右住房) |
3 |
1 |
|
高水平博士 |
10-30 |
1 |
1 |
|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审计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318830 025-58318838
联系人: 王老师 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318869
联系人:魏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
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
南京审计学院201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南京审计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编辑:徐州华图)